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兴安镇与各村委签订粮食生产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粮食播种面积等职责。除此之外,兴安镇大力开展“退果还粮”行动,淘汰低产、低质、低效果园200余亩,涉及农户约100余户。结合果树疾病防控措施,积极引导种粮大户对退果还粮的土地进行机械化、规模化发展,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与专业合作社合作,以土地流转的方式,引导专业合作社承包土地,用于生产粮食作物,提高承包费用,进一步调动了各村重农抓粮、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兴安镇还积极指导谋划粮食产业优先发展,大力开展耕地复垦整治行动,恢复本地粮食作物种植。目前,全镇耕地复垦面积260余亩,恢复种植粮食作物200余亩。
下一步,兴安镇将持续加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耕地保护意识,有序利用撂荒耕地种植粮食作物。继续做好粮食补贴等强农惠农措施,并改善田间地头灌溉条件,打通农田用水的“最后一公里”,为稳定粮食生产提供坚实基础。(通讯员:刘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