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北京3月7日电(特派记者 陈贻泽 龚文颖)3月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分组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一致表示完全赞同。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广西代表团团长刘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广西代表团副团长蓝天立,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鹿心社,自治区政协主席、广西代表团副团长孙大伟等参加所在组审议。
代表们认为,修改地方组织法是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具有重大意义。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重要实践。这次大会提交审议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草案以及香港、澳门两个选举办法草案,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必将为做好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坚强保障。
刘宁代表说,这次修改地方组织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政权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地方政权建设的最高原则,突出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突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突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突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地方组织法颁布实施后,我们要坚决抓好宣传,确保有效实施,贯彻落实到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具体实践中,为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贡献广西力量。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广西人大代表团的履职尽责、风清气正为草案审议工作和表决结果作出应有贡献。
蓝天立代表说,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充分吸收地方政权建设的新经验新成果,及时反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地方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的新变化,对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进行完善,与时俱进、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草案以及香港、澳门两个选举办法草案,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彰显了政治自信、制度自信,充分体现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展现人民民主、当家做主。作为来自政府的代表,将坚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房灵敏、蔡丽新、周异决、王跃飞、卢献匾、李康、黄世勇、黄海龙、崔智友等代表参加所在组审议。茅仲华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