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这几个阳朔人“栽了”

来源: 桂林晚报 2022-01-18 08:32:25 我来说说 阅读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在储存、运输、燃放过程中,一旦稍有疏忽,就很有可能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净化辖区治安环境,严防非法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桂林市公安局阳朔县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近日,阳朔县公安局白沙派出所联合治安管理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当场查获一家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零售点,扣押烟花爆竹144件,违法嫌疑人蔡某某、朱某某等人因涉嫌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2年1月15日,白沙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夜晚驾驶一辆箱式货车向无烟花爆竹经营资质的店铺销售烟花爆竹。  经过缜密分析,民警判断此辆货车很有可能装有大量的烟花爆竹,并且极有可能是与无经营资质的小卖部进行非法买卖。要知道,小卖部是村民的自建房屋,周边都是民房,这一车烟花爆竹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爆炸。届时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白沙派出所立即联合治安管理大队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当场将正在进行涉嫌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蔡某某、朱某某等四人抓获,并在违法人员家中查获部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若干件,经民警现场清点,该非法买卖、储存的烟花爆竹共144件。当时这些烟花爆竹在违法人员的一个小储藏间内,储藏间内还有一些衣物等杂物,如果用火用电发生意外点燃这些烟花爆竹,发生火灾的后果不堪设想。  ▲将正在进行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当场抓获

  经讯问,违法嫌疑人蔡某某和朱某某对自己非法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岁末年初,阳朔公安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储存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不要心存侥幸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切实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一个祥和、文明的节日环境。否则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来源丨桂林警讯

责任编辑:李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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